第三财经网 2024-11-23 03:1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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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发币往事
2014年7月22日午夜,以太坊终于开始了为期42天的公开预售。
在以太坊白灰色调的官网上,正中间是迄今为止售出的以太币数量,仅在短短12个小时内就卖出了700多万个以太币,价值约220万美元。在这个销售战绩数字的左边,是剩余的销售天数,右边是当前价格下的剩余天数,三组数字的下方是一个写着“购买以太币”的黑色按钮,以及《条款和条件》《购买协议》《白皮书》和《收入预期用途》等法律文件的链接。
在《条款和条件》文件的开头,以太坊写道:“运行以太坊开源软件平台(‘以太坊平台’)上的分布式应用需要以太币(ETH),将以太币这种加密燃油出售给以太币购买者受以下条款和条件(‘条款’)的制约。”
图片来源:以太坊基金会官网
文件进一步指出:“根据瑞士法律,创世区块销售属于合法的软件产品销售”,产品的销售由“以太瑞士,一家遵照瑞士法律经营的瑞士公司进行。每个潜在的以太币购买者都有责任确定自己所在的区域购买以太币是否合法。为了进一步消除以太币与金钱或投资之间的任何联系,条款还表示以太坊平台的开发人员都是志愿建设以太坊,为表示对他们贡献的认可,将会奖励给他们一些以太币。”
以太坊代币销售的创新点在于,所有参与者被告知他们购买的是一家瑞士公司的软件(ETH),而ETH是以太坊上所有应用程序的“燃料”。简言之:ETH是具有实用性的资产,而不是投资工具。
最终,以太坊销售的战绩是:31,591比特币,当时价值18,439,086美元,被兑换为60,102,216以太币。 这笔销售资金被用来偿还以太坊开发团队之前的运营负债,补发开发者之前数月开发的劳动报酬,并作为未来以太坊开发的财务支持,这让苦逼了好一阵子的以太坊早期开发者如释重负。
以BTC这样的主流资产来购买尚在纸上的项目代币的募资模式,自此成功拉开序幕,点燃了后续全球范围内虚拟货币项目ICO的狂潮。
很多朋友不知道的是,以太坊早期曾在多伦多成立了一家名叫分布式比特币公司(Bitcoin Decentral,后来更名为Decentral),在2014年以太坊开始预售的紧要关头,关于以太坊后续的法律实体,核心团队开始有了分歧,大致分成两派:
另外一派则以以太坊的灵魂人物维塔利克为代表,他们更愿意成立一个非营利性基金会,支持世界各地的开发者以更去中心化、更有机的方式建立以太坊。
最终的解决方案是折中的:2014年7月,以太坊团队成立了一家名为“以太瑞士”(EthSuisse)的瑞士有限责任公司,并在瑞士楚格州Zug(瑞士企业税率最低的州之一)设立以太坊基金会 (Stiftung Ethereum) 。
图片来源:以太坊基金会官方X账号
以太坊的代币销售由以太瑞士有限责任公司来负责,在预售结束后,以太瑞士有限责任公司便进行了解散,由以太坊基金会来负责管理所募资的资金,支持平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以太坊平台上所有的代码都将开源和免费,任何地方的开发者都能参与到平台建设中来,并搭建应用程序。
图片来源:以太坊基金会官网
10年过去了,以太坊已成行业当之无愧的行业龙头,在源源不断的被更多的友商借鉴和学习,无论是其开放性的组织理念,还是其采取用基金会发币的模式。
为什么选择瑞士基金会截至2023年1月,一共有17830家基金会在瑞士建立。今年大热的公链项目TON也于2023年建立了瑞士基金会,其总裁 Steve Yun就是这么说的,“瑞士具有双重优势,可以增强 TON 生态系统和我们的全球 TON 爱好者社区。”“瑞士在世界级监管标准方面享有盛誉,为 TON 基金会提供了无与伦比的信誉,并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企业级集成打开了大门,以加强开放网络。我们的社区将发现这一举措为我们日益动态的网络实现了更大的透明度和治理。这不仅仅是一个里程碑,更是 TON 生态系统和社区实现可持续、长期增长的门户。”
图片来源:TON官方网站
图片来源:TON官方网站
瑞士基金会发币的监管目前,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Swiss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FINMA)并没有就ICO的专门立法。尽管如此,发币可能会涉及以下领域的相关监管。
银行法:在瑞士银行法下,如果接受或向公众宣传将接受超过20笔来自公众的存款,可能需要申请银行牌照,但由于大部分的ICO并不涉及对投资者的偿还,因此,ICO发行可以由非银行进行。
证券相关法律:Token是否在瑞士法律下被视为证券,取决于其经济功能。虽然瑞士的证券发行并不像美国、中国等国家严格,但仍然会受到一定的监管。根据FINMA对Token的分类payment token、utility token、asset token,payment token不属于证券,但utility token、asset token是否属于证券需要个案分析。如utility token的唯一目的是向应用程序或服务授予数字访问权限(访问Token),并且Token实际上可以在发行时以这种方式使用,那么FINMA将不会将该utility token视为证券。
如果asset token被标准化并适合进行大规模交易,FINMA将视其为证券。在ICO的预售阶段出售的Token购买权也可能被视为证券。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则必须根据Swiss Code of Obligations (CO)发布招股说明书。股权或债券发行以Token销售的形式进行,也将适用这一规定。CO规定的招股说明书责任对ICO来说至关重要。如果提供类似股票或债券的权利,则法院可能会将招股说明书责任规则适用于ICO的白皮书。因此,任何参与编写白皮书的人(包括顾问)都可能对白皮书中包含的不正确或误导性信息承担责任。
另外,在token符合证券的情况下,在一级市场上创建和发行衍生产品会受到经纪商牌照的管制。同样,如果进行Token的包销和向公众提供Token,也受到相同监管。如果Token交易平台采用非自主的订单匹配方式,同样受FINMA监管。
对于是否Token是否属于证券的分析,需要进行具体的个案分析。
区块链法:瑞士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Swiss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DLT) Act,该法案引入了DLT证券(registered 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DLT证券省去了传统证券在转让环节的书面要求。同时DLT法案也引入了一个特别牌照DLT交易设施牌照(DLT trading facilities)。根据曼昆金律师的理解,该牌照适用的场景为交易所。
税法:瑞士基金会并不像离岸基金会一样自动免税,必须根据基金会的事实和情况申请免税。经核准的基金会宗旨为慈善性质,其收益全部用于非营利性组织或者项目的,可以免税。如不是,对基金会的捐赠可能需要缴纳赠与税,并根据收到的收入缴纳公司所得税。
反洗钱法:老生常谈的话题,不予展开。
瑞士基金会的主要设立要求明确的章程。基金会必须在公证人面前通过一份真实的章程成立,基金会为特定目的分配资本金额而创建的,并且必须置于其属的联邦,州或直辖市的监督之下。这个监督机构确保基金会的资源被用于预定目的。
最低5万瑞士法郎(约5.5万美元)的捐款额度。瑞士基金会的最低初始捐款为5万瑞士法郎,它可以为特定目的而设定,不需要指定受益人。
须有当地理事会成员。创始人可以是法人团体,也可以是个人,可以被任命为基金会董事会主席。至少有一名具有签字权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居住在瑞士。理事会成员的详细信息可在公共登记处查阅。
基金会需审计。基金会应任命一名独立的外部审计,审查基金会的年度账目。只有在基金会没有募集公共资金,且连续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总额低于20万瑞士法郎的情况下,才可以向FINMA申请豁免审计要求。
曼昆律师建议一个成功的区块链项目是天时和地利的集合,更是创新与合规的折中。作为Web3项目架构搭建的系列文章,本文通过梳理以太坊基金会的发币往事、瑞士基金会的设立情况,希望能够为Web3创业者在项目发起早期的合规上提供更多参考。
整体而言,作为项目创始团队,可以根据创业项目的赛道类型、目标用户所在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基金的交易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项目的基金会所在地。如果有更多关于Web3基金会设立与合规的事项需要进一步交流讨论的地方,欢迎与曼昆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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